跨境商家们必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来了!
2023-09-12
01新政资讯
今年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1号公告”),明确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相关征管事项。一起了解相关要点!
02政策要点
1.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其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4. 政策执行日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有效期为1年。
03对跨境商家的影响
1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50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成为过去。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的免税额度是10万元,相比之前的政策来说额度的下降较大,免税政策收紧。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且订单金额超过免税额度,在2023年新出的政策规定中,是需要按销售收入申报缴纳1%的增值税。对于通过快递小包出口的跨境商家来说,如果不进行报关,则视同内销征税。
若跨境商家是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期间,如果通过快递小包出口且没有报关的订单,根据政策规定:则视同内销缴纳13%的增值税,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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